大汉小吏 第32章 不刮穷鬼的钱!谁有钱刮谁的!
更新:04-09 04:27 作者:凌波门小书童 分类:其他小说
刘彻疑惑地看了看身边的桑弘羊,后者笑而不语,看来是想让他自己去解开这谜题。
他笑着摇了摇头,这桑弘羊揣测上意有一套啊,听人解释,当然不如自己体会有趣。
当即,刘彻拍了拍卫青的肩膀,示意其退让到一边。
“这位小兄如何称呼?”刘彻行礼问道。
“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无名无姓,社丞见我矮小,给我起了个诨号,叫武大!”
武大说完之后,身后的二三子跟着笑了起来,刘彻看得出来,这诨号是反过来取的。
“我是茂陵县的行商,听人说起清明北乡今年很热闹,特意来看看,刚才多有冒犯。”
“既然是来设肆的行商,那就是清明北乡的客人,谈不上冒犯,刚才也是我等唐突。”
五短身材的武大说话非常爽朗,与刘彻印象中的私社子弟很不同,他对清明北乡的印象更好了一些。
“敢问这巡街卒又是什么卒役,我在茂陵县可从未听说过,这是长安县新征的吗?”刘彻不解问道。
“我等不是县寺卒役,是万永社的子弟,这巡街卒说的是这个……”年轻人说着指了指自己的手臂。
刘彻这时才注意到,这些巡街卒的衣袖上全都套着一个赤色袖箍,上面就写着巡街卒这么几个大字。
“社丞说了,万永社如今在北城郭管着一乡四里的集市,所以社中子弟都可称为巡街卒。”
“巡街卒?”刘彻在心中咀嚼着这个字眼,如果不是提前得知樊千秋的底细,他定然以为此子曾当过官。
在大汉,不同职责或品秩的官吏,所穿的官服和所佩戴的组绶都有不同的形制。
就拿最常见的乡亭和街亭中的求盗来说,在外出巡视的时候,都会穿着求盗衣。
一方面可以在明面上威震宵小和歹人,另一方面也可在危难之时获得官民协助。
万永社让子弟们带上这個赤色袖箍,恐怕也有这层考量在里面。
能想到这个法子的人不会少,难能可贵的是这樊千秋很有分寸。
此子并未大张旗鼓地搞出整套服饰,只是加了一个小小的标识。
合乎礼制,并未僭越!
倘若樊千秋让这些巡街卒穿上统一的服饰,刘彻就要怀疑他的动机了。
“那你等巡街卒,在这乡里集市中,又肩负哪些职分呢?”刘彻问道。
“我等该管之事颇为庞杂,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武大挠了挠头,笑答道。
“小兄,我等是外乡人,想在这清明北乡做贩卖,还请多多指教。”刘彻笑道。
武大上下打量了刘彻等人一番,觉察出对方气度不凡,立刻猜他们定颇有家资。
他又想起社丞常说的要让行商旅客宾至如归,于是,就开始热络地详述了起来。
“我等巡街卒的第一个职责,就是要把守住这乡门闾门。”
如今,黔首携带的货物只要超过三十钱的,不管是不是设肆售卖,一律要将去处和来处记录在案,以便核查。
如果确要进入乡里设肆的行商,每日入门时要按比例缴纳设肆市租,市租比例不固定,与货物估值多少有关。
一百钱以下按三十税一征收,若卖的是一担三十钱的葵菜,只需要缴纳1钱的市租。
三百钱以下按二十五税一征收,若卖的是一条一百钱的肉犬,需要缴纳4钱的市租。
一千钱以下按二十税一征收,若卖的是一匹一千钱的驽马,要缴纳50钱的市租。
一千钱以上按十五税一征收,但是上限有封底,市租最高只能征收到200钱。
缴纳过社肆市租的行商,可领到一面赤色的三角小旗做证明:住在本乡里的行商也要到社中交租拿旗。
大小行商每日开摊社肆的时候,必须将这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