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四 第十二章 卖野猪(求推荐票了!)

更新:04-26 12:40 作者:雨中雨夹雪 分类:都市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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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猪抬回来后,引起了村里人的围观,特别是小孩子,都坐在石头上,看着郭去大伯处理野猪,不时脸上浮现笑容,用还稚嫩的声音,和身边的小伙伴显摆着。

    “哇,好大的猪哦。”

    “哼,这不是猪,是野猪!去年我爷爷他们也打过一只。”

    “野猪肉好不好吃?”

    “当然好吃了,不过我只吃了一点点,其他的都被我爷爷拿去卖了。”

    听着小孩子们的聊天,丫头突然拉了拉郭去的衣袖,希翼的道,“锅锅,我也要吃野猪肉。”

    “嗯,待会儿就吃。”郭去溺爱的摸了摸丫头的头,安慰道。

    郭去大伯此时已经开始刮毛了,手里拿着铁刮子,快速的在野猪身上刮着,老爷子也在一旁帮着刮毛。

    至于野猪身上的泥,早已被热水冲掉了。

    专业屠夫的手艺就是不一样,不仅把毛刮得干干净净,野猪的皮还一点损伤都没有,而郭去爷爷刮的,则不时划破了野猪皮。不过无关大雅,别人买的是肉,又不是野猪皮。

    弄好后,郭去的爷爷割了十斤肉,他自己亲自掌厨,弄了一锅刨汤肉,拿来招待帮忙的众人。

    所谓刨汤肉,就是用密封起来的酸辣椒,切成丝后炒的菜。一口吃下去那种恰到好处的酸味,让人胃口大开。而且就算完是肥肉,吃起来也不会让人觉得腻。

    当然,实际的做法,肯定不止这些,反正是非常的好吃。

    好吃的原因还在于有些家庭几年也做不了一次,因为养的猪都拿去卖了,钱拿来给孩子交学费。

    稍微好一点的,每家每户基本上一年就做那么一次,而且大部分肉都得拿去榨油,所以一年四季是真的没几顿肉可以吃,更不提刨汤肉了。

    ……

    丫头不习惯和陌生人一起吃,所以郭去给她盛了大半碗肉后,她端起碗,一个人在角落里,坐在她专属的小凳子上,快速的吃着。

    吃完一碗后,她什么话也不说,就看着郭去,那双眼睛像是在说:我还要吃~

    郭去又给丫头盛了小半碗,丫头见只有这么少,眼睛顿时就是一红,嘴巴当场就瘪起来了,眼泪已经快要冲出眼皮了。

    眼看着她又要哭,郭去急忙安慰道:“只吃这些,吃多了会坏肚子。听话,我再给你盛一大碗装起来,明天再吃,行不?”

    说完郭去就另外拿了一个大海碗,给她装了一碗,然后放在碗柜里,丫头见此,脸上才好看了不少,乖乖的开始吃她手上的野猪肉。


    倒不是丫头贪吃,而是家里一年也吃不上几顿肉,上次吃的獾猪肉,在味道上那是怎么也比不上野猪肉的,因为实在好吃,所以丫头才会如此。

    只不过,这头野猪,也就只能吃这么一点,其它的都要拿去卖了,因为钱于家里来说非常重要。

    如今家里为了丫头能吃好,已不再在米里掺玉米面了。

    这也就意味着,原本可以吃一年的粮食,只够吃半年,而且如今爷孙三人穿的还是补疤衣服,补疤裤子,就算卖了两头獾猪的肉,可是却没舍得买新衣服。

    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可郭去和小菁丫头,从出生以来,就没有穿过新衣服,都是别人穿烂了不要的,老爷子捡回来,让郭去他大伯娘缝好了,再给两人穿。

    这么说吧,九四年的农村,很多人根本就没有经济来源,就连吃饭也靠的是自家田里的稻谷,以及地里的土豆,红薯和玉米之类的。

    原本田里的稻谷,本来就不够吃,还要去交公粮,那就更少了,所以说建国以来,一直到两千年之前,农民是最苦的,因为农民种的粮食,都拿去养工人了,此事不提也罢。

    一顿饭吃到了一点钟,吃完后,老爷子连碗都来不及洗,给郭去大伯家割了五斤肉,然后叫上长江和郭去大伯,一行人把野猪肉背上街。

    见到郭去和他爷爷,在街上聊天的妇女们,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这几天只要看见两人,那就意味着有野物吃,而家里的男人又很喜欢吃野物……

    一开始人不多,半个小时内,也就五六人买野猪肉,但这时代的特色,妇女们都喜欢摆龙门阵,遇上个熟人就要交谈半天,然后知道郭去家又在卖野物,而且这次是野猪肉后,很多人都跑来了。

    这年代买的起肉的不多,但也绝对不少,特别是有铁饭碗的,有了铁饭碗,也就意味着没了离开了老家,那么菜就得去买才行。

    野猪肉郭去定价三块五,比獾猪肉贵了五毛,比猪肉贵一块毛,这样的价格也能让大家接受,不过两个野猪腰子则没有定价,直接摆在木板上,有人问价,郭去就来一句:价高者得。

    农村有句俗话:吃什么补什么,野猪腰子是什么?滚烫滚烫的肾啊!自然有其独特的购买方式。

    而且猪腰子还特别好吃,若是卖不出去,郭去打算拿回家自己家人吃,反正他是不信“吃什么补什么的鬼话”的。

    若不然,买条牛鞭回去吃,那岂不是……。

    嗯,等有钱了,可以买一条来做实验。

    两个小时就把野猪肉买完了,钱在郭去手里。

    卖出去的野猪肉有二百六十三斤,也就是说有九百二十块五毛,不,再加上两个腰子的十块块钱,总共是九百三十块五。

    可以说是血赚!可惜可能夹不到几条了。

    ……

    收摊后,他先是给他大伯买了一包一快二的小康烟,这时候的小康烟,那可算是富贵烟了,农村抽的起的,还真不多。

    不过这烟,他大伯该抽,毕竟帮他把野猪从山脊的另一边抬到了家里,还处理好了猪,然后帮忙背到了街上卖,今天一天,都在把郭去干活。

    把烟交给他大伯后,他又带着丫头和长江去了布料店里,买了四套衣服裤子,爷爷,他



第十二章 卖野猪(求推荐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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