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休书飞之八个萝卜一个坑 第一百八十八节朗皓朗轩阮沧溟
更新:04-20 18:49 作者:花开一场0寂寞一季 分类:玄幻小说
王权真是只猜得人心的老狐狸,将莫晓等人安排在了墨香源。莫晓早就对吟溪小时候提到过的“孩子王国”感兴趣,带着孤月夜这个小尾巴在墨香苑里外乱窜;朗皓朗轩、阮沧溟三人十几年未回,怀念颇多,更是停不下脚步。
王权这帮老臣们不敢冒然留在吟溪王爷的地界儿,早便退下了,吟溪不禁抚额,看来明天少不了得对付这一干老臣。想也知道那班老臣找自己何事,可对于现在的凤栖,吟溪只能尽力不让其灭亡,毕竟,凤栖无论在财力物力人力上都已经空了。吟溪现在修仙之途,本就不宜掺和太多凡间的事,但吟溪作为凤栖的王爷,守护凤栖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更不用说凤栖曾经是母亲沈索兰掌权,只不过后来跟老爹殷雪跑了便不负责任的交给了妹妹——已逝的前任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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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溪正拐过转角找朗皓他们,巧被另一边转弯的朗皓撞了满怀,吟溪顺势揽住,并顺着朗皓的手将被朗皓牵引着的落后一步的朗轩拽进怀里。
“妻主,这里充满小时候的气息!”朗轩因为许久不运动,脸红红的散着热气。兴奋极了。
“逛园子也不急于这一时,坐了一上午的马车,也不好好休息一下。”吟溪哪里是责怪的语气,喜爱还来不及,心疼的亲吻了左右边的脸颊。看着一左一右长得一模一样的美男,吟溪感叹万千。
朗轩是凤栖第一美男,因为他的娇弱,也因为他的完美。朗轩被朗皓娇养着,大家闺秀般的无忧成长起来,满腹诗书,琴棋书画,符合这个时代对男子的性格外貌等各种方面的审美。所以朗轩一举一动皆是风情,一种叫人怜惜的风情。看着朗轩,吟溪会产生一种真的属于这个时代的大女子主义,会不自觉地强势起来。而现在朗轩的眼盲更添了几分柔弱,吟溪简直寸步不想离开这个娇弱又美丽的像花一般的男子。
有趣的是,朗皓和朗轩出生时就差1分钟,却因为这一分钟,前后差了一岁,因着他俩出生时正好是年前一个,年后一个。也因为这一分钟,兄弟二人的性格有天壤之别。朗皓作为兄长,在离开皇宫后,承担了兄弟二人生活的重担,不仅男子抛头露面洽谈生意,成了凤栖第一金主,财神爷,也练就了成熟稳重、细腻内敛的性格。他和朗轩的长相虽然一模一样,但是站在一处能够让人清晰地分辨出来二人身份。只从眼睛就可以明了的分辨。朗轩的眼睛清澈无助,柔柔的看向你时,让你觉得他的世界里只有你一个人,让人一下子就充满了保护的欲望。而朗皓同样是狭长的丹凤眼,但这双眼睛里,多了份人情世故,多了份老练沧桑,多了份提防与自我保护,更多的是被朗皓隐藏起来的欲语还休的细腻心思。
两个人吟溪都爱,爱的是朗轩的娇弱,爱的是朗轩的悲观,爱的是朗轩的痴缠;爱的是朗皓的成熟,爱的是朗皓的内敛,更爱朗皓发脾气时的样子,因为那样,吟溪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哄他、宠他,爱他。
吟溪用净身术将朗轩随身必备的小时候送他的白色布熊洗净。哄着朗皓朗轩午睡后出门寻找阮沧溟。
果不其然,阮沧溟环抱着剑,依靠树干,坐在相思树下闭目睡着。这棵树可谓是墨香源最大的风景线,不仅因为这里是当年孩子们嬉笑玩耍的好地方,更是因为这里是吟溪这个孩子王“传道授业解惑”的地点。不过阮沧溟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仅仅因为自己在相思树下,跟五岁的吟溪第一次亲吻。
调皮的阳光穿透春天发着嫩芽的枝条,洒在阮沧溟金色的长发上,反射出耀眼的金黄。右耳的黑色水晶耳钉,在他白皙的皮肤的衬耀下,显得那黑色黑的更纯净,更闪耀。微风吹拂着额头的碎发,那碎发扫过泛着几根金色光芒的黑眉,眉如剑,锋利的一笔线条斜飞入鬓。阮沧溟的鼻子没有想象中混血儿那般的挺直、突出,也不像其他男人一样轮廓鲜明,但他美在那种流畅,面部线条的完美结合,任是谁也挑不出一丝毛病。他的唇不像他的人一般冷漠,嫩嫩的阿宝色,诱人且显得多情。
吟溪看痴了,这样一个绝色的男人,若不是意外成了第一杀手,也该是天下英雄追捧的倾城美人吧。就像小时候,不过这次换成吟溪不自觉的慢慢贴近,又贴近了一点……软软的,果冻般的触感,舔一下,恩,印象中的阮沧溟身上的青草香。
“……”阮沧溟四年来第一次睡得香,像是找到了家的孩子,不必在乎江湖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