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成糙汉的炮灰知青前妻 第4章 林夏重生的算计
更新:01-14 15:29 作者:狂野萝卜 分类:科幻小说
早上的时候卫菁菁是被用手指给戳醒的。七色字小说网http://m.qisezi.com
她烦闷地抓住他的手指,狠狠地咬了一口。
她还以为是在自己家里,叫她醒来的人是她的闺蜜。
“不想去你就继续睡。”
听见的却是沉闷的男声。
卫菁菁蓦地张开眼睛,连忙起身,“我去!”
她看了一眼陆征,他已经换好衣服,工具都拿好了。
他高高瘦瘦的,穿着的是昨天上工穿的破衣裳,一只手还在她的手上。
卫菁菁瘪瘪嘴,他这是叫她吗?
好像就跟象征性地把她弄醒似的。
顺着陆征的手起来了,她飞快地去院子里洗漱,还不忘让他等他,“我很快啊!一会儿就好了!”
陆征站在原地,看着自己被她咬过的那只手,不知所措。
心里有点高兴,可是又忍不住想,她还这样咬过别人的手吗?景琛呢?
卫菁菁洗漱完,又换了一身干活的衣服,陆征就向她递过去一个玉米馍馍。
卫菁菁正要说声谢谢,陆征却先开口了。
“这个不吃,等会你干活顶不住。”
他担心她不吃,这个玉米馍馍他还加了点剩下的白面。
他知道她娇气,吃不惯这些东西,昨天早上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可是白面没多少了。
其实陆征今早也不太吃得下了,吃了卫菁菁的饭,他才知道自己做饭有多难吃,不是食材的问题,给他肉和白面他也做不出来这么好吃的东西。
他想着昨天的大包子还咽了咽口水。
早上他起得早,已经去后山看了,昨天的陷阱抓到了一只野兔子,他杀好放厨房了,中午再去弄点白面。
不知道她包兔肉包子好不好吃......
卫菁菁倒是没想不吃,她也知道昨天她那样他肯定不高兴了,而且一会儿要做体力活,怎么都得吃。
她看着陆征,男人的眼睛黝黑又沉默。
不会是生气了?
她吃了几口,抬头解释:“昨天我们新婚嘛,就想吃点好吃的,以后不这样了好不好?其实这个也挺好吃的。”
她说着,又艰难地咽下一口,脸上却挂着笑。
陆征却被这看着十分坚强的笑弄的有点心酸。
卫菁菁以前的生活过的有多好,他也略有耳闻,卫菁菁出生好,家庭好,又和村里的林夏一样是家里最小的女儿。林夏家里已经对她很好很宠了,但是卫菁菁在城里过的才是真正的公主一样的生活。
却嫁给了他,住到了这村里最破最旧的房子里。
他听见“新婚”两个字,耳朵有点发烫。
是啊,就算卫菁菁以前再不堪,他们现在是新婚。
陆征的语气软了软,“我会给你弄肉吃的。”
卫菁菁坚定地说:“肉好吃,但是这个也好吃!”
不,不好吃,等她取了包裹有钱了就立马进城里买肉买面买油买糖吃!
才说完呢,上工的哨子声就响了,卫菁菁赶紧把玉米饼三下五除二地咽下去,又喝了一大口水,才觉得胃里充实了一些。
才出门呢,卫菁菁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女孩,她穿着一件白底蓝花的衬衣,头发梳成两条黑色的辫子放在胸前,发尾用米黄色的发带打成了两个蝴蝶结,风一吹,发带便随风飞舞。
卫菁菁想了一会,这就是女主林夏了。
林夏看见她有点惊讶,但是她很快就恢复了笑意,“菁菁姐,你今天也去上工啊?”
卫菁菁一怔,林夏是来等她的?
在书里,卫菁菁一开始确实和林夏是朋友,林夏也是因为卫菁菁才认识景琛的,后来也喜欢上了景琛。
原本景琛对同是知青的卫菁菁是有几分好感的,后来卫菁菁发现林夏也喜欢景琛就开始急了,开始作死了,生生把景琛推给了林夏。
其实卫菁菁看书的时候就不太喜欢林夏这个角色,她早就知道卫菁菁喜欢景琛了,却打着是卫菁菁好朋友的名义,借故接近景琛,最后让卫菁菁发现的时候他们两早就互相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