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灵时代,十连保底 第二百四十二章 人类文明的瑰宝!
更新:01-15 11:12 作者:苹果咖啡味 分类:悬疑小说
她并不担心太多事。
在自己还是个普通盲眼女孩的时候就已经被对方所恩惠所看重,事到如今,得到了更多,也没必要患得患失。
先生大概并不在意这些,而且赐予了自己这么多,也有了这么高的沉没成本,他不可能放弃自己。
当然,更重要的是自己也不能自怨自艾。
若是有朝一日能优秀到令他人刮目相看,若是登临剑圣境界,横扫扶桑武家……
她毫不怀疑自己能走到这一步。
“这件物品是什么?”
雨宫真昼举起手里的黑色丝团。
她也是第一次见到,而且这么小,看上去根本不像是穿的衣服,倒是手感特别神奇。
“这个是……丝袜。”白榆轻咳一声,眼神往一旁飘移了一下:“你可以理解为筒裤。”
“这么薄的筒裤么?”雨宫真昼流露出更加疑惑的神色。
“你可以穿上试试看。”
“我试试……”雨宫真昼开始笨拙的捣鼓起丝袜来。
白榆在一旁看着,不得不说,丝袜的发明最初是歪打正着……和高跟鞋一样,丝袜最初的发明也是给男人穿的。
丝袜的出现说是为了遮住过于茂盛的腿毛,也是男人专属,女人是不能穿的——在这一点,英法有一道著名的菜叫火烧圣女……咳,圣女贞德被审判的时候,她被判定有罪的最大罪证就来源于‘她像个男人一样穿衣服’,说的就是她腿上的长筒袜和紧身裤,从这点来说,菲特狗倒是意外的还原历史。
同样的,丝袜这东西到底是不是仅仅出现在欧洲也是值得考量的,有人称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发现过这种东西,证据就是水浒传里面宋江经常骂李逵‘你这黑丝’,证明或许明朝就已经有了黑色丝袜。
一想到这里,白榆的嘴角就忍不住上扬,想象一下欧洲贵族们在油画上穿着白丝,还偏偏摆出一副英武模样的肖像画,不忍直视啊。
但是丝袜给女孩们穿那就太过于合适了,顿时一跃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十大发明之一(备注:lp内心排行)。
白丝黑丝还是条纹,都很棒……破开那就更棒了。
这是一件不论它完整、破损,或者干脆不存在,都让人无可挑剔的神圣衣装。
雨宫真昼努力了一会儿,总算是把丝袜穿了上去,起初会觉得不太适应,就和身上的内衣一样,不过很快就意识到了它的用处。
她拉了拉裙摆,眼睛一亮,这样即便是动作幅度比较大,似乎也不用担心裸露出双腿了,走光的问题就这么解决了?
她当然不会知道,其实比起裸足,有丝袜加持下其实更好看。
白榆看着对方蹦蹦跳跳的高兴模样,内心也感叹了一声,可惜和服和高跟鞋不是很搭。
如果换上紧身旗袍加高跟鞋,再来个发簪,那才算是绝配。
这个世界的大夏的旗袍款式还是挺丰富的,和汉服同样,是可以作为正装参加宴会用的。
到这里,换装算是彻底完成了。
雨宫真昼轻轻咬住手腕上绑着的发绳,抬起手收拢着头发,微微侧过身低下头,露出了干净白皙的后脖颈。
夏日烟火的外观和服完全不影响活动,比起之前端庄过度的和服也多了几分浴衣风格的色彩鲜艳,更是不显得厚重,衬托着她的高挑玲珑身段。
圆润的大腿被黑色的丝袜所覆盖住,圆润的脚指头也藏在了其中,被和服的裙摆所收容,只是在行走之间才会露出一片漆黑,让人不禁畅想深邃浩瀚的太空。
明显有了内衣加持后,身段更加凹凸有致,重心不会偏移,动作也更加放得开。
白榆已经看的有些呆了。
妈耶,真好看。
他自认为长期被苏若离拔高了审美门槛,自己的抵抗力还是很强的,但事实证明,不同文化不同打扮展现出的美,也仍然对他有效。
哪有什么喜好,只是个老色批罢了。
我已经越发能够理解暖暖系列的玩家了,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