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溪旧事 第106章 和尚·因果·莲柳(2)_页3

更新:10-06 23:52 作者:二月杏 分类:其他小说

    偈云二十八年花柳债,一朝脱卸无拘碍。红莲柳翠总虚空,从此老通长自在。

    至今皋亭山下,有个柳翠墓古迹。有诗为证柳宣教害人自害,通和尚因颜堕颜。显孝寺三喝机锋,皋亭山青天白日。

    因果,是佛法基本定律,主张今生的善恶业,可以引生未来世的善恶果报反作用到自身,佛门中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六度波罗蜜的修行皆是基于深信因果,但又不同于宿命论。

    古语有云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因果的观念也早已深入“以善为本”的中华传统文化。有情众生每一世的意识心都是生灭的,但是因果律的成立和运作,是基于实相心如来藏(又名阿赖耶识、真如)是不生不灭的,《大品般若丶小品般若》、《心经》所说的般若,就是在讲这个“菩萨心、不念心”八不中道统统具足的心,他恒常不灭,是真正的我。

    《菩萨优婆塞戒经》异作异受即是自作自受之真义,意在于此。

    佛门施设种种戒律,实际是世尊基于对因果的洞彻而对众生给予的保护,使众生来生更圆满。缘起性空只是解脱道的局部,但常被夸大成佛法真旨。若主张缘起性空,实际是否定因果,因果便无从建立,众生皆可以成佛也成为戏论,如此之人便会口中说空、行在有中,以佛法名义造作种种不善业。


    佛法中说的因果主体、中道实相、般若理体、真如、涅槃、我,都是同一如来藏心体。一切法界无不赅摄于如来藏一法界中,即“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佛法中心思想。

    因果的因是能造作、产生一定后果的原因,果就是由一定原因产生的结果了。

    由佛教的缘起论产生了因果理论,因果理论是佛教轮回解脱理论的基础,随着佛教的发展而对因果理论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因果律指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因,也可能成为果,没有绝对的因,也没有绝对的果。佛教所讲的因,有时与缘并用且有一些区分,佛教否认了世间万物独立演化交织的因果,而是将所有的因果与业力串联使客观世界依附于众生化现。

    因果说也有狭义和广义之讲的。

    狭义的因是指产生结果的直接原因或内在原因,而缘则主要指产生结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间接条件。

    广义的因也包括缘,因果是对存在和行为的互相关系尤其是前后关系的一种认识,佛教的因果理论是其轮回解脱理论的基础,也是其人生现象理论的基础,佛教中的十二因缘和六因、四缘、五果等说法都属于佛教因果理论范围。

    。



第106章 和尚·因果·莲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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