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再临 第二十九章 卖酒的问题_页2
财政收入,应付军费开支和养活皇室及官僚,便巧立名目,征收苛捐杂税,重新恢复了税酒的政策。
“天下州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私,一切禁断”。朝廷对酿酒户和卖酒户进行登记,并对其生产经营规模划分等级,给予这些人从事酒业的特权,未经特许的,则无资格从事酒业。同时除官府设肆卖酒外,又有官卖酒曲,或由特许的酒户输占酒价之半的榷酒钱,又或是将榷酒钱分摊于青苗钱上,来维持朝廷对酿酒、卖酒的垄断。
另外,卖酒人每卖一斗则须“榷百五十钱”,这是一个很高的税率了。
抛开税率高低不说,光是这身份,就决定了韦仁实是不能酿酒、卖酒的——他不是酒户,若是私自卖酒酿酒,那便要被官府缉拿,下狱问罪。
所以韦仁实要想做这酿酒卖酒的生意,只有两个途径,一则是将自己一家转成酒户,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二则,那便只能是寻一酒户合作了。
这寻找酒户合作,也有问题。
若是寻常的小酒肆,根底本就小,需要再去营销去打开市场,且因根基太小,若惹来觊觎,在种种竞争当中也容易被击垮。好处,是若与这种小酒肆合作,自己可以占到相当一部分的红利,如果酒肆靠着蒸馏酒顺利崛起,那给自己带来的收入会非常可观。
亦或是去找那些已经做大的酒肆,这种大酒肆的市场体量大,有后台,抗冲击能力强,且已经有了自己的市场和销路,能省去许多麻烦和精力。但这种大酒肆已经如此规模,利润稳定,自己一个小小书生,平白的找上门去要合作,分红利,恐怕是不容易的。且,所占的份额,估计也会少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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