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千重楼 第一百二十四章 招揽_页2
信,如果自己不说出这番话,恐怕会有性命之忧,今天方凛杀人的一幕,他看的很清楚,他很有自知之明,并不认为自己的命比金洺,比那些金玉楼的守卫硬。
秘密可不是白听的。
知道了秘密,那么要么就是自己人,要么就是死人,花猫混迹各色人群,当然知道这一点。
“你是一个聪明人,也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我方凛虽然不才,但是自问还是有几分实力,只要你以后尽心为我办事,我不会亏待你。”
方凛点了点头,顺手掏出一个小袋子。
“我知道你在做生意这一块很有本事,能够空手套白狼,赚两个尸晶,很不简单,但是我要的不是两个、两百、两千,而是更多,从昨天认识你我就一直在观察你,眼光不错,也能与人相处,这里面是我给你的启动资金,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招募高手,建立一个开荒团,缺钱或者有其他什么困难就找张枫,他知道怎么联系我,还有……在没有绝对的实力之前,最好管住你的下半身,下次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我刚好在你身边。”
将装尸晶的袋子递给花猫,方凛便转身回了套间。
说起来招揽花猫,这还是今天临时起意。
他也是觉的,自己虽然从千重楼获得了大量的尸晶,但是千重楼一个月开启一次的弊病,终究很麻烦,到了后面,肯定跟不上他的消耗。
就比如这次拍卖会,如果他买了紫陨,立刻财产就会缩水一节。
坐吃山空,肯定不是长久之计。
所以,他产生了想办法赚取尸晶的念头,赚取尸晶,当然不是靠杀丧尸,杀的再快那也比不上做生意来得快,而他自己显然不是做生意人的料,否则末世前也不会混得那么惨,而花猫显然就是他要的人才。
会做生意,而且聪明,性格很外向,跟谁都能自来熟,最关键是人还有点小义气,虽然好色了一点,但是只要掌控好,是个可用之才。
所以,他便使了一点点手段,趁着金洺闹事之际,半逼迫花猫加入他的手下。
至于拿钱跑路……
方凛相信花猫没这个胆。
擎天大厦军方和他这个大高手如果一起出手的话,花猫能活过一天,那就算他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