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老志 第1107章 扁鹊_页3
更新:10-17 15:51 作者:风斯在下 分类:仙侠小说
有多少交情,与杏仙初次见面,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送走了杏仙,明钦叮嘱萧菖兰道:“我去飞升堂看一下,你留下来照顾师傅,对了,你也饿了吧,想吃点什么,我回来买给你。”
到飞升堂登记是观澄特点关照过的,登记一下也免得麻烦。明钦和萧菖兰从骊山赶来蜃楼城,一路上滴水未进,纵然是修行者也疲累不堪,何况还和蜃龙王的人恶斗一场,消耗了不少气力。
萧菖兰倒想和明钦一起去,不过骊山神女昏为不醒,留她一人在此,确实不太好。三人结伴而来,不能毫无感情,萧菖兰虽是天魔宗的人,四灵战国道术争鸣,天魔宗的名声远没有后世那么坏,魔道中人也还不至于破罐破坏,做一些不近人情的事。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都是爱惜名誉的,谁不想光宗耀祖,受人尊敬。有的是利欲熏心,名与利相较,毕竟是虚名实利,良好的名声不一定能带来物质享受。
况且,‘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物欲太盛,必然难以恪守律法道德,名乃实之宾,做了坏事,自然不会有好的名声。虽然有的人擅于沽名钓誉,但名不符实早晚会露出马脚,被揭穿伪善的面孔。
伪善之人并非爱惜名誉,真要爱惜名誉便当知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表里不一迟早会身败名裂。只是名利互为表里,好的名声有时也能带来物质享受,这也是伪君子大行其道的原因。
至于真小人或大恶人,反而落了下乘。子贡说,‘纣之恶不如是之甚,天下之恶皆归焉。是以君子恶居下流’。有时候小人或恶人未必有那么不堪,但人一旦得了恶名,自然千夫所指,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有的人便干脆破罐破坏,自甘堕落。
当然有的人根据子贡的话为纣王解脱,也大可不必。杀一人是死罪,杀一万人也是死罪,杀一人可能不如杀万人罪恶深重,犯了死罪却是一样的。
自古就不乏喜欢做翻案文章的人,有的是哗众取宠,故作惊人之语。有的是立场模糊,是非混乱。作为人类不站在人类的立场评判,而以天道观念评判人事。所谓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圣如尧舜、仲尼,恶如桀纣、盗跖,俱为枯骨,得出一种善恶无别,尽情享乐的结论。
这种论调实在害人不浅,浅识者最容易务为新奇之语,偏听偏信,误入歧途。还有的美化暴政,什么秦始皇千古一帝,隋炀帝功超大禹。仙界有一巨魔,暴横似桀、纣,惨虐如隋炀,虐流天下,罄竹难书,这是亘千世,绵万代都无可曲讳的罪恶。有的人还要对这样的巨魔表同情,说什么初衷是好的,理想远大,受了小人蒙蔽。
这个巨魔平日里被妖子妖孽渲染的英明神武,旷古绝今,居然还会受人蒙蔽,岂不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
罪恶就是罪恶,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作恶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