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龙骄雄 第十节 骑士_页2
更新:09-02 05:27 作者:读书之人 分类:玄幻小说
指挥官果断下令强攻。
在攻城机械不足的情况下攻打一座城堡是什么概念呢?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用命去填”。用钱招募来的雇佣兵正是最好的对象。
战斗非常激烈。罗萨一个最好的朋友就在他身边中了一箭,当即血染沙场。虽然说雇佣兵是为钱作战,通常被认为士气不高,纪律不强的军队。但是眼看着好友死在身边,罗萨两眼就立刻红了。在复仇的怒火之中,他居然昏了头脑,舍生忘死(完全不像一个雇佣兵应该干的),第一个冲上城头并杀散守军。他立下了头功,而城堡也被顺利攻了下来。
罗萨当时尚未在意。因为按照雇佣兵的传统,哪怕是这样的功劳,能得到的也只是一笔较大的酬金罢了。但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他们返回西瓦尼亚后,吸血鬼亲自接见了他,并且对他在战场上的勇猛表现大加赞赏。那次见面结束的时候,吸血鬼给他提供了两个选择:第一个是一笔数目不菲的赏金,另外一个就是让罗萨向他宣誓效忠,而他将给予罗萨骑士的封号,以及和骑士地位相称的采邑。面对这样一个选择,哪怕是再白痴的雇佣兵也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一个。
他立刻向吸血鬼宣誓效忠,于是一夜之间,“雇佣兵”罗萨成了“爵士”罗萨。血色公爵将紫色石(包括罗萨现在居住的城堡连带着城堡边上的集镇)赐予他作为采邑。顺带着,血色公爵还把一个因为年纪过大而被释放出黑暗城堡的女孩嫁给他,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
紫色石只是一个小地方,看上去似乎毫不起眼,不值一提。但是收入之丰厚却令人咋舌——这地方简直天天流着油水。这里或许不是什么大集市,但是南来北往的旅客无不选择在这里驻足休息。而这里所有的买卖,罗萨都有权力抽取属于自己的一份税金。此外,由于领主的特权,他还在这里修建了不少自己名下的旅店——生意很好。所以,尽管他正统的税金收入已经非常可观,但是实际上他的真实收入还在那之上。
和这些好处比起来,他承担的义务简直不值一提。除了固定的上缴税金、一支小型军队之外,他还肩负着监督北方动静的任务。没错,一旦外敌入侵,这座位于紫色石的城堡就是一个前哨基地。不过实际上这没有任何危险,因为除了城堡本身修建得很牢固之外,城堡的中心还有一座一次性传送门。一旦战争爆发,罗萨的义务可不是阻挡敌军,而是需要确认敌军的规模和数量,然后就能够利用传送门撤退。
顺带提一下,传送门的对面是血色公爵的黑暗城堡。若无足够的理由,使用这个传送门就和找死差不多。
总之,在经过这样的五年生活之后,现在的罗萨越来越像一个大派头的贵族了。虽然他依然保持了锻炼的习惯,身材和力量都没有下降。但每天出门之前,他都得整整衣装,选择一副盔甲。现在他对着普通人的时候,下巴也能挺得很高,并且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别人。
如果他还有什么遗憾,那就是——这片如此肥沃的采邑却并非世袭的。
这种现象在七国内很常见。君主授予的很多头衔、采邑都不是世袭的。换句话说,等到主人故去之后,这些东西就会被收回去,而不是由子孙继承。至于理由,抛开一切的借口——那自然是功劳不够大,关系不够好。
在被血色公爵册封为骑士之前,罗萨从来没想象过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为子孙后代的前途担忧。那个时候,他可是过着刀头舔血,过了今天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日子。后来成为领主之后,他也是兴奋莫名,压根就没想到过“世袭”这个概念。
但是环境总是那么容易的改变人,现在,这件事情成了罗萨的一块心病。
其实要将“领地”变成“世袭领地”也不是不可能——至少,血色公爵确实是一个慷慨的君主。只要罗萨能再一次为君主立下汗马功劳,想来血色公爵是不会吝惜添加“世袭”两个字的。
但是雇佣兵罗萨是一个光棍,按照一种不客气的说法,完全是“贱命一条”,沙场上拼死拼活自然没什么关系。而骑士罗萨的生命要重要得多。此外他还有一个妻子,儿女和富裕的家产,更别说他的领地还是非世袭的,这意味着他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如果不能立下战功的话,那就只能用另外一种方式取悦血色公爵。而这种方式也是很简单的,那就是赠送喜欢的礼物。